据悉,米洛西·精工大理石诉佛山某石砖企业外观设计侵权案一审胜诉。此案开创了中国石材行业知识产权权益维护的先河,受到广大业内外人士的关注。
2014年12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佛山市某石砖有限公司构成产品外观设计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或商业展示涉及侵权的产品,删除公司网站、宣传图册等传播平台相应的产品图片、信息,并赔偿原告福建新东源石业有限公司(米洛西·精工大理石品牌所属公司)8万元人民币。
一位石材行业资深人士透露,“石材行业的运作模式一直相对粗放,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意识十分缺乏,再加上维权成本高昂、流程繁琐复杂,很多企业对侵权保持沉默或者低调处理,但这往往给企业埋下不可小觑的隐患。此次米洛西耗费一年多时间维权,开启知识产权保护先河,既将震慑诸多以抄袭、侵权为错误发展手段的企业,也将激发整个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石材行业步入良性竞争的正轨。”
同品类产品,如果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与认知能力,判断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外观相同或近似,均构成侵权。其中材质与工艺不同但功用基本相同者,也可认定为同类产品,如瓷砖、传统大理石、人造石与大理石复合板就属同类产品。
石材行业发展需要自身的品牌和文化,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必然能先人一步。石材行业自己首先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有一个真正的品牌文化,和其他企业比较,竞争力不可同日而语。只会抄袭的企业,不仅在法律上会受到惩罚,在市场上也会被相应的市场规则淘汰。抄袭扰乱市场,恶意竞争,对消费者也是不符责任的表现。这样的企业走不远也走不长。面对侵权,石材企业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打击不法行为。米洛西的维权给其他石材企业提供了经验和方法,也打击那些抄袭企业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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